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人,同比下降31.8%,不批准逮捕11人,不捕率42.3%,同比增加30.3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21人,同比下降71.6%,;决定不起诉10人,不起诉率为31.3%,同比增加30.9个百分点。
已办理的审结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6.8%,同比增加6.2个百分点。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16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6人,占提出数的100%。对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5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3.8%。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2件,同比下降33.3%。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件次,已纠正11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1人;同期已纠正21人,占提出数的100%,对财产刑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人,同期已纠正1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5件,采纳率100%。
(二)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29件,支持起诉29件。
三、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受理和立案情况。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线索45件,同比上升60.7%。立案45件,同比上升60.7%,全部为行政类案件,同比上升66.7%。
四、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5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
五、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7件,同比下降21.7%。检察长办理4件,占8.5%,同比减少13.2个百分点;副检察长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3件,占91.5%,同比增加13.2个百分点。
2022年上半年,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7件,占57.4%,同比减少16.7个百分点;公益诉讼检察6件,占12.8%,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民行业务类14件,占29.8%,同比增加26.1个百分点。
(二)公开听证情况。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公开听证16件次。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上半年,平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9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