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3
一、本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情况………………………………………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5
一、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5
二、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5
三、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5
四、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5
五、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表…………………………………………………………………5
六、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5
七、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5
八、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5
九、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5
十、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6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6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6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6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6
四、政府采购情况………………………………………6
五、绩效管理情况………………………………………7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七、其他说明……………………………………………7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7
(二)其他………………………………………………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7
平鲁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平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4年,1978年恢复重建,属行政单位。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侦查监督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3、公诉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监所检察部门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5、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规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6、纪检监察部门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属于副处级行政单位。法定代表人宫子奇。平鲁区人民检察院,截止2017年底检察院共有7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1人,事业编制人数36人。2018年上划省接管人员61人,转隶人员11人,未上划人员2人,另有遗属1人。全院现设政治部、综合保障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和纪检组六个部门。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928.42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913.8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6%。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的原因为增加了员额检察官、车补、加班补助等项目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5.9万元,比2017年减少8.26万元,原因是2018车辆在2017的基础上核减了2辆,根据政策要求每辆车的预算标准有所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64万元,比上年减少9.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拨款预算167.75万元,比2017年增加37.15万元,增长29%,增加主要是2018年预算通过调减项目支出中的单位运转经费、专项业务费等部门经费类支出,适当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等原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院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我院无绩效管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院机关核定保留执法执勤用车11辆,无新增车辆。
2、房屋情况:我院办公大楼面积4900平方米,于2005年投入使用,2018年无新增房屋建筑。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我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人,均为聘用制书记员。
(二)其他
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