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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鲁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坚决态度、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案件管理”工作两不误
时间:2020-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院案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做好“疫情防控”和“案件管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案管业务”工作两不误。 

  

  一、领导高度重视  统筹案件管理工作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由检察长亲自主持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和区委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案管大厅做好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公告,开展好综合业务工作知会公安、法院、司法部门的同时,并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在案管大厅和本院醒目位置张贴,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前提下,协调律师尽量提交扫描件或采取邮寄等方式传送相关材料,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律师网上预约材料审查等事宜,并及时进行反馈。制定和落实应对措施,确保案件顺利流转和及时办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二、积极主动防范做好人员大厅防控

  我院案管部门对外进行案件受理,对内分流案件,既是本院办理业务工作的窗口,又是业务管理的枢纽,防范疫情任务重大,但案管干警坚守工作岗位,发扬疫情严防范、工作不耽误、党员冲一线的工作作风,在院党组的及时部署并责成专人负责,对到岗干警每人每天配发一只医用口罩,同时对到岗干警每日身体状况检查登记工作,对公安、法院以及诉讼参与人前来案管大厅办理业务的相关人员,要求其在门岗值班处登记个人信息,进行体温检测合适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大厅,同时院党组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坚持每天不留死角的打扫大厅并消毒,确保大厅安全卫生。

   

  三、加强对外沟通  降低人员流动频次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案管干警坚持做到案件受理提前沟通、案件办理专人监督、案件流转主动协调,减少不必要的流程办理程序,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对到期案件及时预警,并帮助业务部门与公安、法院进行沟通协调,保证案件不超期限,文书材料及时对外移送,为避免案件流转过程中人员过多接触,案管部门及时制作电子卷宗以取代纸质卷宗,尽可能减少案件承办人接触,对必须移送的案卷材料,案管部门在接受时用消毒液消毒,全力保障办案人员的安全,为坚决打赢这场新冠疫情阻击战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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