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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人代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2日在朔州市平鲁区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宫子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与全区发展同频共振,服务大局尽责担当

我院紧扣区委区政府“打造三大基地、建成三个新区”的目标任务,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持续提升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一)用心用力抓帮扶,脱贫成果再巩固

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选派干部担任驻村扶贫队长的要求,充分落实各项扶贫政策,一以贯之抓好产业扶贫项目,源源不断地为脱贫攻坚提供源动力,确保退出的坚决不返贫;将真情实感投入到扶贫工作中,以真心实意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持之以恒地帮下去、扶下去,不断巩固壮大脱贫攻坚成果。

(二)主动适应新常态,助力乡村再振兴

依法打击危害涉农经济发展犯罪,加强对涉农经营主体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涉农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绿化、美化家园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加强立案监督;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探索开展检察巡回宣传;加强和改善民生检察工作,加强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促进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实施“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对涉农惠民资金的项目、金额、流向实行网上全程动态监督,监管涉农扶贫等民生项目149个,涉及资金5.04亿元,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落地。

(三)凝心聚力谋发展,加强环境再治理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修复治理,打造践行“两山”理论新样板。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铁腕治污”行动,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水环境保护行动、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各种污染问题采取了清单式、精准化监督,及时向环保、乡镇等有关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积极履职,加强监管力度,着力为生态平鲁、和谐平鲁保驾护航,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全区和谐稳定

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平安平鲁、法治平鲁建设,全力做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工作,为全区加快推进“两大任务”、 打造“三大基地”、 建成“三个新区”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顺应人民新期待

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87162人,批准逮捕70118人,不捕143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20164人,提起公诉117168人,不诉33人,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案件6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69人,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提前介入制度,确保案件质量。

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我院坚持与公安和监委的协作配合机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全年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涉恶案件11件,命案1件,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22人。我院以深化提前介入机制为根本,注重从源头上提升侦查机关办案质量,有效引导了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工作,强化了侦查活动监督,确保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为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和惩治腐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我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院先后召开六次党组会、七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十次个案研究会,始终保持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全年共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提请逮捕1250人,批准逮捕1247人,不捕3人,受理审查起诉82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724人,法院已判决622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始终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努力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法律权威

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努力实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维护法律权威,推动各项检察监督均衡发展。一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人,监督撤销案件22人,追捕犯罪嫌疑人5人,纠正漏犯3人,纠正漏罪12件,提出量刑建议86人,法院采纳85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46件,提出抗诉7件,法院采纳2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106件,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罪犯监管违法110件,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

(二)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优化监督格局

按照上级院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我院开展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国有文物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保护蓝天白云整治秸秆焚烧、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防治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专项活动,既打击违法犯罪又服务经济发展,既监督行政执法又守护社会公益,优化了检察监督格局。

(三)公益诉讼全面发展,守护绿水青山

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支持。摸排评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线索67件,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网络餐饮等领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立案44件,启动诉前程序44件,结案29件。通过公益诉讼,监督89家网络餐饮服务者规范外卖服务,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1家,凝聚环境保护合力,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四、推进检察改革,努力打造品牌检察

我院始终坚持正确改革方向,不断坚持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强化新型办案组织建设工作,坚定不移、扎实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各项措施落地生根,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全面开展“四大活动”,创建检察新品牌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将“大学习”作为增强“四个意识”、提升素质能力的切入点,将“大调研”作为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的突破口,将“大落实”作为强化监督、助推工作提质增效的着力点,将“大提升”作为研究对策、集中抓好整改的出发点。围绕服务保障大局,聚焦检察工作新情况、新任务等重点难点问题,贡献检察力量,树立了检察机关亲民、利民的新形象。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检察服务新水平

一是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新型方式,构建“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依法受理来信来访119件,办结刑事申诉案件48件。二是积极主动做好检察环节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对矛盾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不断提高对各类矛盾风险的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三是主动将司法救助引入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四类人群重点开展救助工作,共救助15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4万元。

五、持续强化党建,从严治检夯实根基

我院始终以“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引导,坚持党建与业务一起抓、双促进,用工作业绩体现党建成果,用党建成果保障工作业绩。

(一)集中整肃,警示教育,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院党组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肃和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将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八个规定动作与省院党组确定的“五个一”活动有机融合起来,以“八查八整”为抓手,用实际行动落实“四个全面”、践行“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质量与效果同步,行动与思维吻合,结果与过程并重,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以快节奏赢得高速度,以高效率换来检察工作快发展,共同倡导和弘扬干事业、谋发展的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接受监督,促进联络,形成检务公开常态化

一是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检察院工作意见,围绕审议意见,逐条分析,制定方案,整改落实。二是强化检务公开新途径,采用新闻发布会、多部门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实化、细化人大监督渠道。三是依托代表委员微信联络平台,同步推送检察机关最新工作动态。主动开展向代表委员问需求计“大走访”活动,认真听取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融合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的职能,探索建立服务更加规范、接待更加“温暖”的检务公开大厅。

一年来,全院干警在奋斗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集体,驻侯港扶贫工作队被区脱贫攻坚领导组评为“2017年度干部驻村帮扶模范工作队”,11名个人受到区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人士、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对关心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还有一定距离,在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还有不足之处:一是运用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全区发展大局上还不到位;二是对照新形势下依法治区的要求,在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上还存在短板;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与新形势下“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做好  ”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还存在差距。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重视,切实抓好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将紧密结合中央精神,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大讨论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转型引领、改革先行,加快率先发展工作目标,切实增强推动率先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解放思想不停步,改革担当再出发,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奋力赶超、争先进位,为推动平鲁在全市、全省率先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一、坚持牢牢把握时代坐标,精准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二是坚定不移顾大局,深化、细化、实化“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保障平鲁区发展安全稳定的指导意见”,为落实区委各项发展战略提供检察智慧;三是精准发力强使命,全面履职尽责,重点保障区委在打造“三大基地”、建设“三大新区”以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上取得实效。

二、坚持惩罚与保护相结合,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二是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三是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重点加大对校园欺凌、虐待儿童等犯罪预防、打击力度,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犯罪;四是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活动,坚决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犯罪。

三、坚持深耕主责主业,保障各项业务均衡发展

一是“做优”刑事监督,以捕诉一体化为基础,以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为要求,全面做到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并重,批捕、公诉与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五位一体;二是“做强”民事监督,设置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补齐机制短板、复合人才短板,坚持依申请监督和依职权监督相结合,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程序违法监督并重;三是“做实做好”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审查办理机制和复查受理机制,大力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突出抓好“公益诉讼”新职能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办案监督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与被监督机关共同认识到检察监督与其工作目标一致、追求效果一致;二是要设立专门办案团队,选调精通业务、善于协调、敢于碰硬的精兵强将充实到公益诉讼办案一线,加强业务建设;三是要重点把依托行政职能难以解决和落实的难题作为公益诉讼办案的着力点,认真履行诉前督促职责,促使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四是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打造“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进一步巩固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成果,为区委区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检察智慧。

五、坚持改革创新双驱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大讨论,坚持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全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促进新时代检察事业实现新发展;二是坚持以创新激发动力活力,积极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坚持以一流标准创造一流业绩,坚守底线,勇攀高线,实现平鲁检察工作大提升;四是坚持以过硬作风彰显担当作为,求真务实,敬业奉献,在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各位代表!

新时代确立新目标,新征程当有新作为。2019年区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凝心聚力,为奋力开创平鲁检察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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